长春保障房申请条件

 为解决低 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根据《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长春保障房管理办法。

  • 进一步推进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

  •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室内装修应遵循“整体设计、整体装修、一次到位、方便使用”的原则,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应做到节约、实用、安全、环保等原则,充分利用居住空间。避免“二次装修” 带来的结构破坏

  • 廉租房、公租房和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使用范围:(一)廉租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房维修养护,不得与廉租房保障资金混同安排使用。(二)公租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本息及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