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拆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可享受地方优惠政策。
《2016年长春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长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对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6个月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不含搬迁奖励)10%的购房奖励。
我市将进一步在征收补偿安置、改造夹馅零散棚户区等瓶颈性问题上研究推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今年计划改造棚户区1.7万户。其中,根据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安排,计划投资145亿元,重点推进33个地块建设,改造棚户区16169套。